残障人士金融消费的风险提示

——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三条规定“残疾人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。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。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。禁止侮辱、侵害残疾人。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。”第六十条规定: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,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

做好残障人士的金融服务,残障人士往往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,尤其更容易遭遇金融诈骗、权益受损等问题。保障其合法权益,是金融机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为了保护残障人士金融消费的合法权益,提高其金融知识水平,大家人寿江西分公司提示:

(1)残障人士由于信息获取受限,更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,应保持警惕,避免陷入诈骗陷阱。

(2)残障人士不要轻信高额福利或低息贷款等诱人的宣传,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业务。

(3)残障人士如遇到金融消费问题或权益受损,应及时寻求家人、朋友或相关机构的帮助。

(4)残障人士可以参加金融机构、政府部门等举办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,提高自己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。